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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统计数据采集、传输、处理的网络化程度迅速提高,统计数据资料实施规范化档案管理,已成为统计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桂林市统计局日前出台了《桂林市统计局电子统计数据归档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要求局内统计专业部门按照规定的期限,将电子文件形式的报表档案材料及时移交给统计信息自动化中心转换成统一格式存储;在各部门移交的电子报表档案中,必须包括目录、指标解释、统计口径、软件环境和安装手册等说明信息。尤其是在统计指标、统计口径发生重大变动的年份,要对变动情况,以及当年报表档案与历史资料的衔接、换算方法等,做出详细的说明;各部门在移交电子报表档案时,要填写卷宗登记表,对移交内容、具体数量等进行检查、登记、核对;统计信息自动化中心在接收电子报表档案后,要按归档的要求进行整理,统一以光盘为存储介质,在规定期限内移交局办公室存档。
此举可以通过对统计报表数据的标准化集中管理,实行光盘存贮,建立电子统计数据档案库,可以不受应用程序改变、硬件更新换代、专业人员变动等因素影响,方便取得统计数据资料,规范管理统计业务档案,也为建立统计数据库打下了良好基础。
目前,桂林市统计局已开始试行统计电子数据的规范化管理,全面加强了电子统计数据归档管理工作,以确保统计信息的准确、完整和安全。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编辑:欧亚子 |